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我校拟开展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三尺讲台,积极创先争优,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美丽校园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创建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名额
1、创建评选范围:凡在我校工作、符合创建条件的女教工和以女教工为主的班组集体均可参加创建。
2、奖项设置及名额:上海市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授予“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奖牌、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奖牌,以上二项拟各推荐申报1个。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证书,拟推荐申报1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授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巾帼文明岗”奖牌,20个左右。
二、创建评选条件
巾帼文明岗:
1、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女性须占该集体总人数的60%以上,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
2、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必须是优秀的团队,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能较好地完成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无违法违纪、责任事故等现象。
3、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出类拔萃,有良好的职业文明形象。
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成绩突出。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群众认可度高,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作风优良。发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具有中国国籍、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三、创建评选内容
创建集体以“九个一”为主要内容,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行动:
1、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创建集体要紧贴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女性成长成才的需求,制定本集体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并召开学习动员会,使创建集体成员领会创建工作意义、要求和步骤,统一思想,引导人人参与创建活动。
2、开展一次业务主题活动。创建集体要按照发展目标,开展一次岗位练兵、节能减排、小发明小制作、改进服务方式、征求合理化建议等主题活动,激发创建集体成员创新开拓精神,在工作上不断精益求精。
3、开展一次学习先进活动。以“我爱我的岗位”为主题,组织班组演讲活动,或与优秀女性个人或集体座谈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学互长;引导创建集体成员把个人的理想融入“中国梦”,以实际行动助推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4、开展一次读书会活动。积极响应市妇联开展的“智慧女性成才行动”上海女性读书系列活动,在创建集体中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创建集体成员养成阅读习惯,开拓视野,丰富精神生活。
5、开展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创建集体发挥自身资源,组织开展或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在公益活动中增强团队凝聚力。
6、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创建集体要将创建过程及成果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建期间,请领导评议创建工作,征求意见;请服务对象评议创建工作和创建质量,并形成专门的创建评议。
7、开展一次检查交流活动。要按照检查要求,组织创建集体开展专门的对口检查交流活动,并对创建集体进行最终审核。
8、开辟一块宣传阵地。在创建活动开展期间,各创建集体要以纸质、数字化等形式宣传创建成效。
9、做好一本台帐。创建集体要在创建期间,在《巾帼文明岗创建手册》上记录好创建过程;在创建活动结束时,要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并接受创建主管单位的检查。
四、创建评选工作要求
1、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女教职工的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并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女教职工欢迎、群众受益的良好局面,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提升新时代女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女教职工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积极作贡献的氛围。要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2、各创建集体要在学校妇委会、教育系统妇工委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做到集体成员对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3、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创建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信息形式报送校妇委会,原则上至少提供1篇以上信息。
4、创建评选进程:
巾帼文明岗:
(1)6月15日前预申报,填写预申报表(附件1),报校妇委会备案。纸质版盖章交校妇委,电子版发送至校妇委邮箱。
(2)6月~11月,各创建集体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3)11月中旬检查评比。
五、命名及表彰
2019年三八节期间,由市妇联、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学校妇委会分别对通过审核的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进行命名和表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巾帼文明岗创建预申报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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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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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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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总人数 |
| 女性 人数 |
| 女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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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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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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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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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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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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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妇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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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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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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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总人数 |
| 女性 人数 |
| 女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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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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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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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主 要 事 迹(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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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妇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